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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私接路灯电源用电 青岛市路灯管理处进行查处警告

青岛市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处货车私接路灯电源。(来源:青岛市路灯管理处)


信网8月23日讯(记者 姜丹宁 实习生 董文慧)“这辆货车私自拉电线接入路灯照明电源不说,电线裸露在外面,阴雨天造成行人触电可怎么办?”近日,有市民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在青岛市市北区临淄路上有辆货车长期停靠在路边,从车上拉电线接入路灯电源“偷电”,此举不仅违反了公用电力有关规定,也可能给路人带来一定安全隐患。青岛市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投诉后已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处,将路灯电源进行修复加固,并对该货车司机进行警告,后续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力求杜绝偷电现象发生。



“这辆货车在这里停了有一段日子了,一直和路灯连着电线。”市民董先生上下班都要经过临淄路一带,他注意到一辆白色中国重汽卡车每天停靠在临淄路靠近乐陵路口约五六十米停车位处,仔细观察发现在货车底部和路灯之间连着一条长约50厘米的电线,而路灯电源处的方形小门也被撬开,但是货车车厢封闭着,看不到车厢内的情况,“最近下雨天比较多,这条电线又有一部分直接垂到地面,来往行人容易忽视,万一触电就不好了。”



信网了解到,市民私自接入公共路灯电源用电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随后,信网就此事联系了青岛市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调查情况。该货车司机是一位外地来青务工人员,由于经济不宽裕,将货车开到了临淄路段停车位处,暂住在货车上以节省住宿费用,而后为了解决货车照明用电问题,想出了私接路灯电源的办法。



“我们对他表示同情,但是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青岛市路灯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目前管理处已对货车司机予以警告,货车司机也配合工作拔除了充电线,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而后又对公路照明灯杆电源处进行了加固。



该工作人员介绍,在今年的四五月份也曾抓到过市民偷电行为,市内路灯基数大、部分人员法律意识缺失都是偷电行为频发的原因。而偷电行为常发生在夜间并且较为隐蔽,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困难。此外,电灯杆门的螺栓和杆门锁都采用特殊定制,需要专用钥匙开锁,但市面上的五金店和线上淘宝商家处都能购买到适配的钥匙,这也是管理痛点之一,“私接路灯电源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如果一旦出现漏电现象导致市民触电,偷电人也将面临处罚和赔偿,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己。后续我们将加大对沿海一线、各条支路的路灯巡查力度,对此类现象绝不姑息,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协同高效处理,共同维护城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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